wahwa's blog
連島沙洲
2012年2月25日 星期六
無聊軼事
香港政府不准市民在公眾地方
非法
曬晾衣物︰
康樂及文化署︰於轄下遊樂場曬晾可被罰款二千元及監禁十四天。
房屋署︰在
屋邨公眾地方非法
曬晾屬預先警告扣分項目,可被扣三分。
食物環境衞生署︰在管轄範圍內有曬晾,會視乎情況按法例採取行動。
地政總署︰會負責移走政府土地及圍網曬晾衣物。
路政署︰會配合民政總署統籌的聯合清理行動。
以上資料摘錄自東方日報
2009
年
04
月
19
日
資料顯示,
罰則最重的是
康文署,最點檔的是路政署。
除了自己屋企,曬晾衣物最安全的地方,就是西鐵站喇,
唔信?有相為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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