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2月25日 星期六

無聊軼事





 
香港政府不准市民在公眾地方非法曬晾衣物︰


康樂及文化署︰於轄下遊樂場曬晾可被罰款二千元及監禁十四天。

房屋署︰在
屋邨公眾地方非法曬晾屬預先警告扣分項目,可被扣三分。

食物環境衞生署︰在管轄範圍內有曬晾,會視乎情況按法例採取行動。

地政總署︰會負責移走政府土地及圍網曬晾衣物。

路政署︰會配合民政總署統籌的聯合清理行動。


以上資料摘錄自東方日報
20090419

資料顯示,
罰則最重的是康文署,最點檔的是路政署。

除了自己屋企,曬晾衣物最安全的地方,就是西鐵站喇,

唔信?有相為証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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